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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案件来源
1、当事人申请
2、人民法院指定
二、审查
1、当事人经济状况,是否是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
2、户籍身份证明,是否是本市公民
3、相关证据证实材料是否有侵害事实,有无证据证实
三、立案
1、援助申请中有关单位证明
2、填写立案决定书
3、决定当事人受援资格
4、主任审批意见
四、指派
1、填写指派函
2、代受援人填写减、免、缓交诉讼费用申请
3、向受援人和承办机构发出通知书
4、填写送达回证
五、监督确认
1、由承办机构呈报援助卷宗
2、审查援助案件的承办质量、数量
3、主任签发确认书
4、通知各承办机构及律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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